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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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学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主体报告

来源 : 教育学院党务工作室     作者 : 教育学院党委     时间 : 2016-12-07点击量411

根据校纪委《关于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学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

2016年在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分管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

与分管领导及系、部主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求并监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做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完成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德述廉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工思想政治教育计划,邀请学校纪委书记郝敬习来学院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院教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反响热烈,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学习和测试,有关廉洁要求做到逢会必讲,经常提醒,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党员、教工的党性观念和防腐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党员干部及全体教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四、认真落实党纪条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及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反对“四风”;加强民主管理,凡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严于律己,不得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从严控制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加强办公物品、设施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规范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认真遵守节能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自身做起,提倡无纸办公,尽量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做到不超范围、超规格接待。

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修订《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党员联系寝室学生制度》、《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教育学院本科教学考核办法》、《教育学院教师培训项目管理规定》、《教育学院社会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

六.注重日常检查,认真完成各项自查自纠

   高度重视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自查自纠,注重查漏补缺,根据校纪委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月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我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自查自纠、《浙江省内16所高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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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学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主体报告

教育学院党务工作室 · 2016-12-07

根据校纪委《关于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学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工作部署

2016年在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分管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

与分管领导及系、部主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要求并监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做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完成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德述廉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工思想政治教育计划,邀请学校纪委书记郝敬习来学院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院教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反响热烈,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学习和测试,有关廉洁要求做到逢会必讲,经常提醒,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党员、教工的党性观念和防腐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党员干部及全体教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四、认真落实党纪条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及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反对“四风”;加强民主管理,凡学院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严于律己,不得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从严控制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加强办公物品、设施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规范办理财务报销手续。认真遵守节能管理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自身做起,提倡无纸办公,尽量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做到不超范围、超规格接待。

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修订《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党员联系寝室学生制度》、《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教育学院本科教学考核办法》、《教育学院教师培训项目管理规定》、《教育学院社会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

六.注重日常检查,认真完成各项自查自纠

   高度重视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自查自纠,注重查漏补缺,根据校纪委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月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我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自查自纠、《浙江省内16所高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