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亨颐学院本科生第一、第二党支部支委会建议,经经亨颐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奚露薇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28867028
联系地址:仓前校区恕园7-201
经亨颐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关于确定奚露薇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2018.04.13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亨颐学院本科生第一、第二党支部支委会建议,经经亨颐学院党总支研究,确定奚露薇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2886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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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亨颐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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