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践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理念,着力解决一批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师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引导支部党员不断树牢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理念。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12月
三、指导思想
1.要学讲话、悟思想,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对照“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充实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
2.要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抓住用好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让广大师生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3.要敢担当、勇作为,在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上下功夫。对师生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各党支部要要带头领办,争取在今年有所突破。
4.要强组织、重合力,在推动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上下功夫。各党支部结要真帮、真建、真解决问题,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更好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四、活动要求
1.形成工作清单
各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将办实事活动与党员联系学生“一对一”帮扶相结合,与“老带新”帮扶活动相结合,与微心愿帮扶结合;学生党员开展办实事可以与劳动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开展,并形成工作清单。
2.形成常态机制
各党支部要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注意结合党日活动、日常调研、谈心谈话等征集的意见,前后衔接,把“当下办实事”和“常态化办实事”结合起来,及时将办实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3.确保成效到位
开展办实事活动中,各党支部要确保责任到人,确保抓实见效,要进一步注重群众评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活动成效。
支部成员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或领办一项微心愿,各党支部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支部成员“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预计时间安排等(附件)交学院组织员处。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1年9月
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践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理念,着力解决一批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师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党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引导支部党员不断树牢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理念。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12月
三、指导思想
1.要学讲话、悟思想,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对照“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充实完善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
2.要守初心、担使命,在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抓住用好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让广大师生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3.要敢担当、勇作为,在着力破解“硬骨头”问题上下功夫。对师生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各党支部要要带头领办,争取在今年有所突破。
4.要强组织、重合力,在推动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上下功夫。各党支部结要真帮、真建、真解决问题,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更好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四、活动要求
1.形成工作清单
各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将办实事活动与党员联系学生“一对一”帮扶相结合,与“老带新”帮扶活动相结合,与微心愿帮扶结合;学生党员开展办实事可以与劳动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开展,并形成工作清单。
2.形成常态机制
各党支部要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注意结合党日活动、日常调研、谈心谈话等征集的意见,前后衔接,把“当下办实事”和“常态化办实事”结合起来,及时将办实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3.确保成效到位
开展办实事活动中,各党支部要确保责任到人,确保抓实见效,要进一步注重群众评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活动成效。
支部成员年底前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或领办一项微心愿,各党支部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支部成员“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预计时间安排等(附件)交学院组织员处。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