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主报名,团支部推荐,支委会讨论研究,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8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内,院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院党委(地址:诚园6-335,电话:0571-28866202,邮件:JHYJYXYDWZX@163.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经自主报名,团支部推荐,支委会讨论研究,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8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内,院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院党委(地址:诚园6-335,电话:0571-28866202,邮件:JHYJYXYDWZX@163.com)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