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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4-10-29点击量147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特制订工作流程如下:

一. 老生续保工作

1.上一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学籍号未注销(含延长学制学生)的学生都应当续保,若学生不愿意续保,请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其它医疗保险证明,于7月3日前交至卫生所。逾期不缴纳保费未续保的学生不享受医保待遇。《杭州师范大学放弃参保申请书》可从卫生所网站下载。

2. 杭州市内的学生基本上都有市民卡,浙江省内杭州市外的学生,建议申领市民卡,这样就可以在浙江省异地就医时,使用一卡通结算。外省学生可自主考虑是否申领市民卡。请各班在7月2日之前将老生(杭州户籍除外)办理市民卡的个人信息汇总表和电子照片发给年级辅导员。社保卡制作需两月,下学期统一发放到学院领取。办卡个人信息汇总表和电子照片格式见说明。

3. 从2014年9月1日起,学生看病一定要带上《证历本》,无《证历本》的需全额自付医疗费。《证历本》只能本人使用,不能互相借用。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证历本》,如有遗失,尽快补办。

  二.新生参保工作

1. 卫生所通过新生入学系统收集新生参保信息,以市医保局提供的格式要求录入电子表,上传市医保参保系统。学籍号注册在我校的新生都应当参保,若学生不愿意参保,请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其它医疗保险证明,于9月30日前交至卫生所。逾期不缴纳保费未参保的学生不享受医保待遇。《杭州师范大学放弃参保申请书》可从卫生所网站下载。

2. 卫生所按照市医保局确认的参保大学生名单,在8月29日以前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防伪标记、塑料封皮、证历本校对表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发给学生本人,并要求学生核对本人参保信息,在大学生医保证历本校对表上签字确认。

3. 9月30日以前,各学院将未报到注册的新生《证历本》、证历本校对表(学生签字)交回卫生所。

4.卫生所凭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处出具的《大学生城居医保费缴纳单》,连同参保大学生保费一起缴至市医保局计划财务处,参保工作完毕。

5.卫生所把新生办理市民卡的个人信息汇总表发放给学院,学院于9月30日之前将新生(杭州户籍除外)办理市民卡的个人信息汇总表和电子照片发到卫生所邮箱。市民卡制作需两月,本学期内统一发放到学院领取。办卡个人信息汇总表和电子照片格式见说明。

三、说明

1.持有效期内《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在9月30日前将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卫生所,经医保审核后免缴保费。

2.港澳台学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3.电子照片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JPG格式、白底、大小在40kb以内,像素为358*441,照片用身份证号作文档名保存,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和《办卡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一起存放于一个文件包中,以“专业+班级”命名,于7月2日前发给年级辅导员。

4.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见附件2),方便以后就医和报销。

5.下沙校区电话28862716;仓前校区电话28865090;卫生所网站:weisheng.hznu.edu.cn。

 

 附件1:办卡个人信息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宣传分册(解读版).doc

 附件3:市级一卡通医院名单.doc

 附件4:省级一卡通医院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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