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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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会严格执行日常活动申报制的规定

来源 : 亿校云     作者 : 亿校云     时间 : 2014-12-08点击量146

为了加强研究生会日常工作,规范活动申报制度,特此拟定研究生会日常活动申报制规定如下:

一、活动申报

学院对研会活动开展的可行性、安全性和活动经费进行审批。任何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活动申报必须符合程序,经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一)研会开展活动时,主要负责部门与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三周向学院提供《活动策划书》,该策划内容包括活动各环节中的具体实施计划、开展时间、经费预算、人员分工与预期效果等等。

(二)研会进行外出活动或对外交流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带队,并经由学院同意方可进行活动。

二、注意事项

(一)活动负责人以及负责部门应在活动策划书中详细列出活动的开支预算,待学院批准申请后,由辅导员审核签字后生效。

(二)活动结束后,负责人以及负责部门请于三日内进行报销。报销凭证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并由秘书长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时,须事先征得辅导员同意。

(三)未经审批的活动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超出预算的金额不予报销。

(四)活动报账时间为每周五9:00——16:00。

望研究生会各部门活动申报严格按照以上规范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会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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