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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5-06-26点击量125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特制订工作流程如下:

  • 老生续保工作

1.除2015年毕业生以外,上一学年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默认参加下一学年大学生医保,原则上学籍号未注销学生都应当续保。若学生不愿意续保,请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其它医疗保险证明,于6月30日前交至卫生所。

2.保费是同学们在大一入学时,财务一般直接扣除了四年的保费,够同学参保四年。如果四年还没毕业,那第五年起就要自行去财务交费了,未续保的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2011年及以前入学、现在学籍还在我校的同学都要续保,2012级有学号以2011开头的转专业同学也要补交一年保费。

3.续保的同学6月30日前记得去财务处(恕园3号2楼)缴费(60元/年),同时领取缴费凭证,并在6月30日前将缴费凭证交至医务所办公室(7-328)。

4.根据往年惯例,同学们有两个保险(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大学生医保续保费是交到财务处(恕园3号2楼)的,商业保险续保费(30元/年)是由学院收齐后交到学生处的,2011年及以前入学、现在学籍还在我校的同学,商业保险也是需要续保的,建议续保的同学最近几天就把商业保险费按往年的标准(30元,多退少补)先交至24-105沈老师处,学院收齐后一起交到学校。

5.老生入学时有同学参加的少儿医保、新农合或统筹医疗的,就无法参加大学生医保,如果这些原来的保险已经到期,一定要及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免得什么保险都没有,产生医疗费用后无法报销。

  • 新生参保工作

1.卫生所通过新生入学系统收集新生参保信息,以市医保局提供的格式要求录入电子表,上传市医保参保系统。原则上学籍号在我校新生都应当参保。若学生不愿意参保,请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其它医疗保险证明,于9月30日前交至卫生所。

2.卫生所按照市医保局确认的参保大学生名单,在9月4日以前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防伪标记、塑料封皮、证历本校对表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发给学生本人,并要求学生核对本人参保信息,在大学生医保证历本校对表上签字确认。

3.9月30日以前,各学院将未报到注册的新生《证历本》、证历本校对表(学生签字)交回卫生所。

4.持有效期内《残保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在9月30日前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卫生所,经医保审核后免缴保费。

5.卫生所凭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处出具的《大学生城居医保费缴纳单》,连同参保大学生保费一起缴至市医保局计划财务处,参保工作完毕。

三.市民卡办卡说明

应医保就诊要求,学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办理市民卡,届时学生医保就诊需证、卡齐全(证历本+市民卡)。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市民卡,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在校内设有办卡网点:

仓前校区:恕园一卡通中心一楼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自助银行内(9:00-18:00)

电子邮箱:laj9889@163.com ;联系电话:89356870.

下沙校区:二期食堂一楼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自助银行内(8:30-20:00)

          电子邮箱:1772058526@qq.com .

 

需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办卡个人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手机号码

学校名

院系名

班级名

 

 

 

 

 

 

 

 

电子照片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JPG格式、白底、大小在40kb以内,像素为358*441,照片用身份证号作文档名保存。

备注:下沙校区电话28862716;仓前校区电话28865090;

联系邮箱:66776165@qq.com;

卫生所网站:weisheng.hznu.edu.cn。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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