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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5-09-21点击量73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代表团: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现就做好第二次党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9月24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点是对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内民主建设、师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及其他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和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党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案据,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方法,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办法。

3、必须填写提案征集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4、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至少有五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秘书会务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要动员广大党代表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学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各位党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确保提案质量,力争使所提提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符合学校科学发展要求。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提案送至秘书会务组。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28865266,15988856070

附件: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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