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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奥尔夫教学法与新体系教学实践力提升(11月28日—12月8日)

来源 : 亿校云     作者 : 杭州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时间 : 2015-11-18点击量478

 2015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集中培训项目

                                                                        培训 通 知

尊敬的学员:

您好!

经您自主选择、学校审核和我机构复核,您被录取参加杭州师范大学小学音乐奥尔夫教学法与新体系教学实践力提升集中培训,现就报到和培训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00-14:00。

2. 报到及住宿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76号金海宾馆大堂及客房部。

(二)培训时间地点

1. 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共12天)。

每日上午8:00-12:00 ;下午1:00-5:00。

2.杭州金海宾馆及相关小学实践基地。

二、培训费用

本项目培训费用共计3600元(包括住宿费)。请您务必持印有“银联”字样的任何银行发行的卡直接到我院POS机上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

个别单位不能刷卡,请务必于报到前10天将款项汇至我校帐户,并备注:“教育学院某班某学员培训费”报到时凭汇款凭单办理入学手续。

户名:杭州师范大学;开户行:交通银行下沙支行;帐号:331065950018000482533

 

三、考勤纪律

1.报到时限

请您安排好您的工作和生活,在报到日当天下午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与组班教师联系,报到时出具单位证明;第3天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培训纪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14号)要求,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将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相应缺课时间;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不予结业、不记学时(学分);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培训机构要及时将不予结业学员的情况抄告其所在教育局和学校。

学员完成规定培训任务且成绩合格,将发给结业证书,并按照政府指令性培训项目的相关规定在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录入相应学时。

四、温馨提示

1、请及时登录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pxglpt.zjedu.gov.cn/)下载打印本培训通知,及早向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和生活。

2.请您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确认需要住宿的学员,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未确认者自行解决住宿。

3.由于培训地点车位紧张,请您不要自驾车前来培训。

4.请您准备好下列材料:一份小学音乐教学设计方案;一份教学研究论文。

5.培训过程中我们将围绕培训主题展开对话交流,请您搜集相关资料,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准备。

6.如有条件,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7.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加入班级QQ群299951236和班级微信群。

五、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丁星 副教授

手机:13666634468    QQ号:454618376    微信号:13666634468

邮箱:4546183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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