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
2015年,在我院党委的关怀下,在校团委的领导下,教育学院各个学生组织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中涌现出一大批团工作突出的先进代表。为形成我院学生组织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培养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推动院团组织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学生组织内部优秀团干、团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各学生组织按照名额比例推选出教育学院2015年度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
注:在教育学院各学生组织内部评选中,未被推荐为2015年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仍具有参与本团支部内评选的资格。
三、评选条件与方法
1.教育学院12级、13级、14级全日制本科生,共青团员;
2.各学生组织内部长及以上人员可以参与评选;
3.按照学生组织总人数6%和8%的比例分别选出2015年教育学院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如在名额数确定过程中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评选应采取无记名投票原则;
注:1.本次参评的学生组织包括院团委、院学生会、院就业中心、院勤工助学中心、院综合测评中心及教育学院团委指导各学生社团。
2.未满28周岁的中共党员,未受到共青团处分,未主动提出退团申请的,仍保留团籍。
四、评选要求
评选标准细则,详见附件1。评选出的人员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以学生组织为单位将纸质稿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恕园24-107),电子稿发送至hsdjyxytw@126.com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
联系人:王 鑫 15988856070(676070)
倪昕欣 18857125056(551207)
联系地址:恕园24-107
联系电话:28865266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附件2 2015年度优秀团干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