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校2016年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学院2013级,2014级和2015级本科经济困难生。
(一)填表说明
1. 需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这3份材料必须齐全,不能缺少。相关材料可以手写或者打印。所有的表格必须只能一页(单面)。
班级需填写《教育学院2016—2017年困难生资料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在相应空格内盖上民政局的章(一式一份,纸质版),若此表中没有盖上民政局的章,则一定要有贫困证明上能看到民政局的章,或者履行民政职能的社会事务部门公章。
3.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中的“困难程度”一栏是贫困生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填写。
4.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中的“民主评议”一栏中的“困难等级”是由评议小组认定后填写,贫困生无需自己填写。
5. 班级在填写《教育学院2016—2017年困难生资料汇总表》的电子表中“家庭困难情况简介”一栏时,特困生的填写要凸显他/她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特困生的哪几点条件(详情请见通知里班级评议一栏),如果是家人重病,必须写明是哪一类疾病。“家庭困难情况简介”要求概括描写(电子表格中有范例)。电子表格中的信息必须按照困难程度降序填写(把班级认为最困难的排在最前面,以此类推。)
(二)班级评议
(三)审核材料
三、材料报送
1. 请各班评议小组负责人于2016年1月7日18:00到恕园28幢201的书法教室开会。
2. 请班长在2016年1月23日前填写好“评议小组名单”(附件5),文件名是专业班级,发送至邮2207429569@qq.com。
3. 请各班负责人在上交纸质表之前发送《教育学院2016—2017年困难生资料汇总表》的Excel表,文件名是专业班级,至邮箱2207429569@qq.com。
4.请班长收齐并确认纸质表格无误后,于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4日期间将贫困生认定的纸质表格上交到恕园24幢105办公室。
备注: 贫困生的认定是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会在每年10月末开展,请各位同学届时关注。
如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
潘晓晓,联系电话:15757119907(562900)
卓歆颖,联系电话:17816870226(620226)。
通知及附件下载/editor/ckfinder/userfilesfiles/%e5%85%b3%e4%ba%8e%e5%bc%80%e5%b1%952016%e5%b9%b4%e7%bb%8f%e6%b5%8e%e5%9b%b0%e9%9a%be%e7%94%9f%e8%ae%a4%e5%ae%9a%e9%80%9a%e7%9f%a5%e5%8f%8a%e9%99%84%e4%bb%b6.rar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