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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6-03-01点击量127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和相关单项奖(本学期评选学业优秀奖)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杭师大〔2011〕148号)规定,做好特别奖励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3月14日:学生完成个人自评表,上交至学委处,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核查,学委根据结果填写 附件4:2015-2016第一学期奖学金汇总表

2、3月17日:上交附件4:2015-2016第一学期奖学金汇总表

纸质稿:16:00前上交至恕园24-105

电子稿:16:00前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

3、3月21日—3月25日期间:获奖结果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4、其他个人奖项申请:

(1)特别奖励:

3月1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jyxyzhcp@163.com,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特别奖励”格式命名。

(2)学业优秀奖:

在评选出结果后以班级为单位再上交申请表至jyxyzhcp@163.com,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学业几等奖”格式命名。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教育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附件4《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

附件7《杭州师范大学特别奖励申请表》

 

                        教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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