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4月份开始请贷款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自行打印填写),填写完毕后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另一份待交学校。
找到工作的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须提供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只要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那一页)。
没有找到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到我院教务处填写说明其档案去向的《情况说明》一份。
特别说明:在我院组织确认的时间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只要贷款学生还没有完成还款手续就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二)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4月份开始,班长通知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并督促其认真完成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16-2017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2016-2017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因为材料填写有部分改动所以请需要贷款的同学于3月3日下午18:30在恕园28号楼202-1室参加培训会议。(参加会议的同学请自行打印所需材料)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6月25日之前,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的话审核不能通过)。注意所填写的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向学院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个别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可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和递交要求
1 除了《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将发放纸质表格外,其它本通知提及和未提及的所有助学贷款申请、相关学生名单和毕业确认资料的电子稿将另行发送到我院勤工助学群,所有需学生填写的材料均由学生自行复印和打印。
2. 3月18日前,请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将书面材料交至恕园24号楼105室沈老师处,同时将《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到(729385975@qq.com)邮箱。
3. 6月1日之前,贷款毕业生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份)、《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和《情况说明》交至恕园24号楼105室沈老师处。
四、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议
为使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将召开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3月3日下午18点30分恕园28号楼202-1室(仓前校区)
培训内容: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和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相关要求讲解。
参加人员:需要申请就学地贷款的老生。
未尽事宜请联系邓同学:17816870377-670377 QQ:395676962
通知及附件下载:/editor/ckfinder/userfilesfiles/2016%e8%b4%b7%e6%ac%be%e9%80%9a%e7%9f%a5%e5%8f%8a%e9%99%84%e4%bb%b6.rar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