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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学院文明寝室建设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6-03-11点击量104

      近期,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高校加强寝室文明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教育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寝室生活环境,近期集中开展教育学院学生寝室卫生大扫除和违章电器大清理活动,全院学生对寝室卫生进行集中大扫除,学院对违规使用违章电器、饲养小动物、室内吸烟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寝室文明还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很多同学没有叠折被子;床帘蚊帐没有拉开;电线插板随意悬挂;桌上桌边物品、鞋子多;台盆镜子有水渍脏,台盆物品多乱;有的阳台物品多和乱脏;垃圾没有及时清理;角落比较脏;书桌的隔板比较脏等。

      学院将深入开展文明寝室、清洁寝室及特色寝室评比活动,加大奖励力度,并将同学在寝室内的行为表现纳入评奖评优体系,纳入学生记实考评体系。

      希望教育学院的同学们在未来持续做好寝室文明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安全、整洁、和谐的寝室环境而共同努力!

附: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要求

1.室内打扫清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2.桌面、台面物品放置简洁、整齐。

3.衣物、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床铺整洁、被子叠方正、床帏需打开。

5.窗门墙角无积灰、蛛网。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7.不从事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使用违章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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