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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 :      作者 : 教学动态     时间 : 2016-09-10点击量388

    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谢谢。

                    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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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课在即,为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开学初教学运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方面

1.9月12日,教务处将打印好的新生学生证统一发放各学院。仓前和古荡湾校区的学院以快递送达,下沙校区学院请到行政楼321室领取。

2.9月11日,新生报到。请各学院做好新生报到人数的统计工作,并在9月12日上午10时前,将“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做好校历、学生证、校徽、专业培养方案的发放工作,指导新生领取教材、熟悉校园环境等。

3. 9月24日,专升本新生报到,请做好专业培养方案的发放与学业指导工作。

4.9月26日,新生开始上课。开课前,学院需组织新生学习我校“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相关管理文件,并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解读和说明。

二、老生方面

1.9月10日,老生报到,请学院做好校历发放、教材领取及学生证注册等工作。通知重修及延长学制学生选课,落实补考安排。“老生报到情况汇总表”请于9月12日上午10时前报送教务处。

2.本年度专业转换学生需由转入学院负责通知到本院教务科报到,换发学生证并办理注册手续。住宿安排请学生自行与学院辅导员联系落实。

3.9月10日下午14时前,学院将补(缓)考安排以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备案,补(缓)考时间、地点请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特别提醒:学位课程正常考试70分以下者,可在补(缓)考期间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相应课程需重修;考试要求视同期末考试:学生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考场单人单座随机隔位安排考位、每试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监考者须为本院在职教工。

4.9月12日,老生开始上课,请学院做好开课巡查安排及相关记录。

三、教师方面

1.开课前,请再次与任课教师核实上课的时间、地点等;核查教师所用教材是否全部到位,若教材存在问题应及时与教材中心联系落实;核查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听课本、校历、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发放情况。

2.9月11日前,各学院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需与实习学校进一步联系落实实习生的食宿和教学安排等。

四、其他

1.开课前,学院(部)应再次核查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任课教师若有待定或因故调整的,请务必在开课前安排落实好。

2.9月12日上午10时前,请学院(部)将教师报到情况、学期教学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以及教学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来老师。

3.学生证加盖注册章需以学校计财处提供的学生缴纳学费清单为依据。

附表:

1、老生班级报到情况统计表

2、老生报到情况汇总表

3、新生班级报到情况统计表

4、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


关于做好开学初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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