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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户口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通知公告     时间 : 2016-09-14点击量217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申报对象

新生户口申报仅限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2016级全日制学生,其他学生不在此范畴。

二、需交材料

1.户口迁移证;要求迁移证的字迹清晰可辨,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完整:出生地、籍贯为普通省份的要到市、县(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嵊县);出生地、籍贯为直辖市的要到区(例如:上海市浦东区)。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迁移证上得的主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

迁往地址:仓前校区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师范大学或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请在每张迁移证的右上方注明该生的手机号码(最好是杭州手机号),以便派出所录入时遇到问题可以联系到本人。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统一用A4纸)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留齐刘海、戴黑框眼镜,有污渍的照片无法使用),照片背面写上班级姓名;

5.户口迁移汇总名单一份,电子稿于9月20日前发hsdjyxy@163.com。

6.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照片按顺序每人一份装订好(或用信封装好,或用夹子夹好),9月20日前交至24-105。

仓前校区有关户口迁移政策的问题,可以咨询保卫处褚老师,电话:28865096。

、其他注意事项

1.如学院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户口迁移证,将退给学生,要求立即回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或全部手写并盖章,局部手工修改盖章的迁移证公安部门不予落户。

2.开学报到后,学生再从户籍所在地迁出的迁移证,学校所属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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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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