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学院申报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
公 示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自主对照条件申报,我院拟推选蒋永贵老师参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均可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学院综合办公室进行举报。
联系人:黄超翔,联系电话:28861090,电子邮件:huangchaoxiang@163.com 。
经亨颐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