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6)导师申请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知
为更好地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教育学院2016年导师申请指导研究生方案。
我院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总共106人(招生数110人,放弃入学3人,延期1人,实际报到106人)。具体各专业情况如下:
教育学一级学科18人:其中教育学原理3人,课程教学论5人,教育史3人,学前教育学1人,教育技术学2人,教师教育3人,教育领导与管理1人。
心理学一级学科共25人:其中基础心理学6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人,应用心理学6人,临床认知神经学科7人。
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教育经济与管理2人。
教育硕士门类下61人:其中教育管理1人,现代教育技术2人,小学教育45人(其中音乐方向2人),心理健康教育2人,学前教育9人,特殊教育2人。
1.我院硕士生导师皆可申报;
2.学科关系在我院、有足够精力指导研究生的导师,皆可申报;
3.凡指导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论文送审不合格且经学术委员会审议不能答辩的导师,停止相关专业申请资格一年;
4.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学术型硕士与教育硕士)。
1.现主持国家课题(在课题完成规定期限内,课题延期与已结题的不算)的导师,2016年度最多可申请指导2名学术型研究生;
2.现主持省部级课题(在课题完成规定期限内,课题延期与已结题的不算)的导师,2016年可申请指导1名学术型研究生;
3.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发表二级及以上论文2篇,或一级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与教材一本的导师,可申请指导1名学术型研究生;
上述条件不重复计算。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导师,亦可申请指导1名,但必须服从一级学科统筹安排。
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学术型硕士与教育硕士),具体人数由教育硕士负责人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与导师情况统筹安排。
(鉴于心理学已经选好导师,本次只对本院除心理学之外的专业进行)
1.导师填写申请表并签字,于9月23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逾期或不交者视为本年度放弃指导研究生。联系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梁爱东老师,电话:28865271,地址:24号楼201。
2.学院审核,确定申请指导研究生的导师数及指导研究生数;
3.一级学科与教育硕士负责人组织研究生选择导师;
4.学院审核一级学科与教育硕士负责人确定的导师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报研究生处备案。
附:申请表.doc
教育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