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校2016年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教育学院2016级本科经济困难生,及部分因特殊情况需追加认定的2013、2014和2015级本科经济困难生。
上学期2013、2014和2015级本科老生已经认定过的本学期不需再次认定。
二、申请办法
1、需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和《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见附件)。
2、材料要求填写规范,不按要求填写材料将会影响评审的整体进度,所以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困难生认定工作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困难生认定资料于2016年9月27日前报送到院学工办(恕园24-105)沈老师处,并将《教育学院2016年困难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9月25日前)发送至562552878@qq.com。
四、操作培训
学院将于近期开展关于困难生认定工作操作培训会,主要针对新生班委,也欢迎老生参加,培训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困难生认定是以后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其它困难资助的重要基础,请有需要的同学积极申请认定,以免影响以后的资助。
未尽事宜可与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励婧,联系电话:13588183469(613469)。
通知及附件下载:/editor/ckfinder/userfilesfiles/%e6%95%99%e8%82%b2%e5%ad%a6%e9%99%a22016%e5%b9%b4%e5%9b%b0%e9%9a%be%e7%94%9f%e8%ae%a4%e5%ae%9a%e9%80%9a%e7%9f%a5%e5%8f%8a%e9%99%84%e4%bb%b6.rar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