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16年,我院各团支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地方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我院各团支部中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团员民主评议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团员民主评议
团员民主评议分思想发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组织审核四个阶段,针对我院团员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经团支部审核,确定评议等级。请各团支部结合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和团员民主评议,认真做好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奖项设置
2016年度评优工作的奖项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共青团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
(二)评选条件与方法
各类奖项的具体评选条件与方法详见附件。
各团支部须在2016年12月12日前完成各项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充分酝酿,并征求所在院团委意见,提出推荐名单。
(三)评选要求
各团支部要从贯彻落实团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班团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在推荐过程中要在讲条件、保质量的前提下,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在推荐过程中,结合团员民主评议,把发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优秀事迹,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在学校创建省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请各团支部于2016年12月12日将相关《推荐表》纸质稿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恕园24-107),电子稿发院团委邮箱:hsdjyxytw@126.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
联系人:王 鑫 15988856070(676070)
周 丹 15005819214(669214)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