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17年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学院2014级、2015级和2016级本科经济困难生。
(一)填表说明
1. 需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这3份材料必须齐全。相关材料可以手写或者打印。所有的表格必须只能一页(单面)。
班级需填写《教育学院2017年困难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在相应空格内盖上民政局的章(一式一份,纸质版),若此表中没有盖上民政局的章,则一定要有贫困证明上能看到民政局的章,或者履行民政职能的社会事务部门公章。
3.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中的“困难程度”一栏是贫困生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填写。
4.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中的“民主评议”一栏中的“困难等级”是由评议小组认定后填写,贫困生无需自己填写。
5. 班级在填写《教育学院2017年困难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表中“家庭困难情况简介”一栏时,特困生的填写要凸显他/她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特困生的哪几点条件(详情请见通知里班级评议一栏),如果是家人重病,必须写明是哪一类疾病。“家庭困难情况简介”要求概括描写(电子表格中有范例)。电子表格中的信息必须按照困难程度降序填写(把班级认为最困难的排在最前面,以此类推。)
(二)班级评议
1、各班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经济困难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凡递交申请表即不可以成为评议小组成员),并以Word形式列出评议小组人员名单(附件5),并于2月20日之前将此名单发送至邮箱hsdjyxy@163.com,文件名是专业班级。
2、班级认定特别困难学生的条件
3、困难程度分为两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材料报送
1. 请各班评议小组联络人于下学期初到恕园28幢201的书法教室参加困难生认定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请各班负责人在上交纸质表之前发送《教育学院2017年困难生信息汇总表》的Excel表至邮箱hsdjyxy@163.com,文件名是专业班级。
3. 请各班收齐并确认纸质表格无误后,于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期间将贫困生认定的纸质表格送交到恕园24幢105办公室。
备注: 贫困生的认定是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会在每年10月末开展,请各位同学届时关注。
如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
沈老师,联系电话:28865596,
卓歆颖,联系电话:17816870226(620226),
励婧,联系电话:13588183469(61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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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