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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 : 徐明     作者 : 徐明     时间 : 2017-03-15点击量2297

请老师们阅读通知,按通知里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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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教学运行管理实际,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现将本学期须抓紧落实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各学院要建立常态巡查机制,每天(尤其是上下午第一节课)对学生迟到、早退、缺旷课、代课以及带早餐进教室等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严格有效的考勤督查机制,严格控制事假及事后请假,每周及时汇总并辟专栏向学生公布出勤检查情况,同时报教务处备案(报送时间截止为每周一16:30)。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和学生违纪处分有关规定(迟到、早退累计5次计旷课1学时;旷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满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满30学时,给予记过;满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及时处理,及时公布,以整肃不良风气。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均有责任对学习涣散的个人和学风不佳的班级进行训诫谈话。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本学院学风巡查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2.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各学院应向任课教师明确所应承担的课堂教学管理职责,将立德树人落在实处,严格课堂纪律,严格课程标准,提升授课质量,杜绝水课;向师生重申学籍管理中考勤及课程考核的有关条款,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第21条“一学期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1/3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1/3者以及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直接重修”的规定,于课程结束前一周告知学院教务科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各学院同时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课程执行调整的有关规定,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加强对课程考核环节的管理。各学院除了要对各课程大纲内容进行再次审核外,还应要求各任课教师明确平时分的打分依据,于近期报学院审核备案并事先告知学生。各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安排均应提前向学生公布,课程教学大纲必须明确作业布置、课外必读书目、答疑时间等内容。本学期各专业学科基础平台课全部试行教考分离,各学院要及早统筹,抓紧完善试题(卷)库建设,完善相应的教学管理流程,做好准备工作。学校也将视情况随机抽取部分课程请外校命题。

4.落实听课制度。学院应组织班子成员、系(教研室)主任、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与学生管理人员进课堂听课,除学校另有规定外,其他教师听课一般不得少于5节,以便及时了解教学过程、观察学生课堂表现及对课程教学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分析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抓好学风。听课应点面结合,有所侧重,尤其要关注上午第一节课以及学期结束前最后几次课的授课情况。

5.做好课程安排。下学期课程安排在即,学院应严格执行有关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含学科归属在学院但非本学院教师),严格外聘教师的选聘标准,选派优秀教师开设低年级的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保证授课质量。

严格教学运行管理,抓好教风学风建设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各学院务必给予高度重视,抓好执行环节。学校对各学院教学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公布巡查结果,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整改力度不大的学院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考评。

教务处

2017年3月15日

 

 

关于进一步严格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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