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近期,第三批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社科基地申报面向市属高等院校、市委党校、市级学术团体,或其他市级教学、科研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社科基地必须是申报单位(即主办单位)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实体性研究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特色突出。具有符合基地研究任务所要求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
2、人才结构合理。具有在省(市)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吸引一批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市)内外专家学者。其中主办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应在1/3以上。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应占研究队伍的1/3以上,并有一批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构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市)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声誉,产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组织全省(市)性学术活动。
4、科研条件良好。有固定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基础条件。主办单位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确保每年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支持。
5、管理措施到位。具备制订和实施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6、第一批、第二批杭州市社科基地继续以原机构申报的,须通过三年验收评估(即验收等级在合格<含>以上)。
三、申报说明及要求
1、建设市社科研究基地是我市打造科研特色高地和建设一流新型智库的重要举措和平台。凡认定为市社科基地的研究机构,市社科联将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17年3月修订)》(见附件1)纳入管理,设立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基地项目,并给予每年10万元的扶持经费,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2、第三批市社科基地名额设置为12个左右。请申报单位综合平衡本单位情况,择优确定或整合研究机构进行申报。各单位申报限额如下:杭州师范大学5个,浙大城市学院、市委党校3个,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市属高校、市社科院2个,其他单位1 个。原有基地如续报,与新报的一同申请,平等竞争。评定时参照上一轮验收结果。
3、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对基地申报对象的三年建设规划、研究项目计划等内容的相关论证工作,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
四、评审原则及程序
市社科基地认定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答辩、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必要时还将进行实地考察),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并授牌。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2、报送材料要求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一式8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644397084@qq.com 邮箱);《申报表》各栏所填的代表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按要求复印并设置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
3、被推选申报到市规划办的基地,会议答辩日期定于5月中下旬,申报单位请准备好PPT文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轶群;联系电话:28865131
附件1:杭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人文社科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