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的通知
各班级:
为培养我校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积极鼓励我校学生参与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现依据杭师大〔2014〕7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办法》相关精神,就创业活动相关奖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
三.奖励条件
1.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我校学生;
2.已经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公司的大学生(在校或毕业三年内)创办的企业招聘我校毕业生。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在奖励时间范围内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的,奖励500元;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的,奖励3000元。
2.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招聘我校毕业生(该生毕业当年8月30日之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招聘一名毕业生奖励200元。
以上项目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见附件2);
2.学生证(显示学院、专业等相关信息)扫描件;
3.个体经营户或注册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的扫描件(电子版)、招聘毕业生证明、企业介绍材料1000字左右(电子版)。
六、奖励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学院进行审核;
3.校学生处进行复核;
4.公示:对于复核通过的项目在学校就业创业网和杭师大微学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奖励:根据奖励类别对申报人发放奖金。
请申报奖励者,于2017年6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姓名+班级+创业奖励”命名交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指定邮箱jyjiuyezhidao@163.com,联系人:马同学,电话:15858211254。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