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四届学生会自2016年7月产生至今,任期将满一年。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认真回顾总结我院一年以来的学生会工作的成绩、经验与不足,探讨在新形势下学组织工作的新方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组织作为学校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把我院的学生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的时间及过程安排
1、5月8日—5月19日:本人自荐基础上,各班推荐;
2、5月26日:第一轮面试;
3、5月31日:第二轮面试;
6、6月5日:公示教育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7、6月21日-6月23日间某日(未定):正式召开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三、大会筹备工作及大会主要议程
为开好本次大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全委会的决议,决定成立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组,全面负责学代会的文秘、组织、宣传、会务等工作。筹备组由王鑫、陈继旭、吕倩蕾、楼利高、沈来红、严雅芬、程骁、孔德国及第四届学生会委员等同志组成。其中王鑫同志任组长,吕倩蕾同志任副组长。
大会主要议程:
1、第五届学生会委员选举
2、通过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代表产生办法
1. 代表由各班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每班按总人数的10%产生代表(毕业班除外)。产生的代表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并从代表中选出1名代表担任本班负责人(每班代表中必须含有一位团支部委员)。
2.以专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小教和学前专业分别分成两个代表团,心理和艺教为一个代表团,特教和教育为一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1名团长,共6名。先由各班从本班代表中推荐一名为推荐代表团团长和一名班级负责人(可推荐同一名代表),再由筹备组从推荐名单中选拔出各代表团团长。
3、《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条件》附后。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把它当作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召开会议的通知文件通知到广大同学,要认真做好代表选举等有关工作,积极协助大会筹备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各班级要认真选举会议代表,仔细填写好代表登记表并请各班班主任签名。代表登记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分别于6月7日(周三)前和6月9日(周五)前上交至大会筹备组。
3.学生会所属的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大会的专题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好各种宣传活动,让全院同学共同来关心自己的盛会,营造更和谐的工作、学习氛围。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