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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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严雅芬     作者 : 严雅芬     时间 : 2017-09-12点击量1135

各班级:

为营造优良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定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4-2015级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5. 其他外设奖学金及文明班级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二、评奖评优程序

1. 综合素质评价:请各位同学做好《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个人自评工作并将表格上交给班委;班委完成班组评议工作交于班主任审核并上交奖学金汇总表,1415上交附件11奖学金汇总表(1415级)16上交附件12奖学金汇总表(16级)(纸质稿上交至恕园24-103,电子稿上交至邮箱jyxyzhcp@163.com,文件请统一按照“**+奖学金汇总表”命名,例如,小教141奖学金汇总表);以上工作请于201793016:00前完成;学院完成审核工作;最后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工作。

2. 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将相应奖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92916:00前(过期不候,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交予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评奖细则确定名额)及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jyxyzhcp@163.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奖项”格式命名。(个人申请只上交电子表)

3. 组织评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奖学金审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定工作。

4. 奖学金公示:1011-1013日期间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奖学金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2016-2017-2评奖附件新



附件1 教育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个人)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627号文件

附件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5 杭师大〔201627号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6 杭州师范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7 杭州师范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

附件8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附件9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10 杭州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1 教育学院奖学金汇总表(1415级)

附件12 教育学院奖学金汇总表(16级)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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