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经亨颐学院2018届校优秀毕业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5%,合计21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选,名额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6%,合计5人。
二、评选办法
根据杭师大学[2014]45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2015年《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稿)》文件进行评选。
三、特殊申请
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获奖积分或智育排名列年级前50%;②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一类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的综合荣誉(团队限排名第一者);③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也可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申请要求
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获奖积分排序并公示,依据毕业生大学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和获奖积分排序确定省优、校优名单并公示一周后上报学校,加分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
请拟推荐省优、校优获得者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以“专业+姓名+文件名”格式发送至jinghengyi101@126.com,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
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另行通知。
经亨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4:经亨颐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