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 “十佳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思想上要求进步,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寝室学习风气浓厚,互帮互学,上学年半数以上成员获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成员无不及格课程;上课认真,成员没有无故旷课的现象;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3.宿舍干净整洁,寝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壁门窗清洁;寝室无异味、无宠物;在学校每周卫生检查中获优胜寝室的次数在80%以上,无不合格记录。
4.寝室成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自觉遵守寝室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有较强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无违纪违规行为。
5.寝室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无因生活习惯及学习习惯而进行的寝室成员的调整。
6.寝室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寝室文化,能经常开展活动,温馨指数高。
7.申报十佳文明寝室须荣获过杭州师范大学 “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特色明显的寝室优先推荐。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十佳文明寝室”的评审分学院评审和学校评审两个环节。(1)学院评审。学院按照上述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荣获“文明寝室”的优秀寝室中推荐2个作为学校“十佳文明寝室”的候选单位,本学年荣获文明寝室的可优先推荐。(2)学校评审。对学院推荐的“十佳文明寝室”候选单位,学校组织评审答辩会,最终评选10个寝室荣获校校“十佳文明寝室”。
2.上交材料:申报单位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十佳文明寝室”申请表》及1500字的申请理由;申报寝室需上交活动照片5张(横构图、像素2M及以上)。各寝室请将材料于11月13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1072661307@qq.com。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沈老师,电话28865596。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