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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Copy1

来源 : 经亨颐学院     作者 : 经亨颐学院     时间 : 2017-11-14点击量3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主题团日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载体作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团员青年的新需求,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对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情况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思路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十九大精神学习主题团日活动可结合班级班会课开展,要求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思想引领、教育引导为基础,以砥砺品行、励志启心为核心,以服务学生、培养人才为宗旨,以共建和谐校园、共筑师大之梦为目标,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砥砺奋进的精神。

二、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两个开展阶段,其中2017年11月13日—12月4日为活动第一阶段,要求第一阶段每个团支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主题团日活动,并提交优秀团日活动成果,提交成果材料包括一个2分钟的视频和不少于7页的PPT,PPT要有图片和文字说明,文件命名为:院系+班级;

2017年12月5日―2018年4月27日为活动第二阶段,提交材料按照《主题团日活动创新创意成果总结规范格式样本》(见附件2)要求.

三、组织形式

以团支部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团支部上报一个主题团日活动,大四可不参加。学院将组织评比,推荐优秀项目上报学校。

四、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可结合实际,紧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十九大精神学习这一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主要可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引领学习――深化思想引领,引导团员青年们贯彻学习十九大公报,发扬奋进精神,在学业发展和生活追求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大背景下,用青春梦托起中国梦;增加行动引领,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大学,提升学习、实践能力,激发团员青年服务大局的热情,引导团员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学习,聚力实践。 
  (二)服务青年――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出发点,围绕当代团员青年在学习成长、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团员青年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和建议,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服务,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三)深入社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了解社会,深入社会,走访调研,支持团支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支持团支部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的方式参与各类社会实践,落实十九大报告,发扬长使命精神。
  (四)广泛实践――增强各基层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增强团支部的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实现基层团组织触手可及的设想;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全面活跃团的基层组织。

五、评选标准 
  
(―)团日活动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认知性。紧扣党的十九大,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主要内容,为实现“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目标努力; 
  (二)团日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在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要具有创新和创意,凸显“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主旨,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三)团日活动具有较强的群众性。活动应覆盖全体基层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能够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以此增强团支部的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四)团日活动具有较强的实效性。紧密结合各个团支部的实际工作情况,能够得到团组织的支持和认可,能够解决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和联络,广泛组织,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团日活动,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立足基层,面向广大团员,组织发动青年学生踊跃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突出精神,具有实效。各基层团支部要紧密围绕“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主旨开展活动,注重学习和贯彻,创新和质量,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培养具有奋进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的育人角度出发,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推动主题团日活动发展,取得实效,真正起到对团员青年的引领和影响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对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辐射面,增强活动的社会效应,为主题团日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团日活动的影响力。

七、相关要求 

各团支部按照《主题团日活动创新创意成果总结规范格式样本》(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记录本团支部的团日活动细节,并于2018年4月6日前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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