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研究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自2013年召开以来,已届满四年。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应按时换届。经学院党委同意,决定在2017年12月下旬召开三届一次“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
1.实行工会、教代会两会合一,代表一致的原则。
2.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召开二级双代会,完成“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二、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代表名额按各系、部研究机构分配名。“双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按工会会员人数30%的比例,由工会小组选举产生。
2.“双代会”代表条件
(1)会议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及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凡杭州师范大学工会会员,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建立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双代会”代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并应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双代会”;列席代表一般为非正式代表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及民主团体负责人等,名单由学院二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小组酝酿。
3.各工会小组按照“双代会”代表条件和名额规定做好“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填写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和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三、教育学院第二届一次“双代会”前期筹备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2:教育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