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陆续结束,为了明确社会实践项目认定的有关要求,提高社会实践项目认定工作的实效,现我院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暑期个人社会实践认定的相关要求
申请暑期个人社会实践认定的要求填写”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以电子稿、纸质稿形式统一交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整理后交学院团委组织部处。参加暑期游学项目的并且需要认定为暑期个人社会实践的,由班级团支书登记名单之后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认定,通过后可认定为完成一次个人社会实践。
二、 对暑期社会实践认定的相关要求
申请暑期社会实践认定的团体项目经学院按照各个团队上交的材料认定,若还有材料需要补充上交,请在本周三晚上8:00前发至团委组织部金同学处(1601866479@qq.com)。同时,开学初各班由团支书组织开展开展”实践归来话收获”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由团队成员着重汇报在团体实践内的个人表现。汇报形式可自行选择,由班级同学无记名投票给出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三级: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按班内参与团体社会实践人数10:1选拔,不合格人数不作规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及“合格”的,即可认定为完成一次团体社会实践。参加仓中夏令营、暑期学院招新和数学建模竞赛的则按照名单进行登记。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