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学生1月20日前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考虑到仓前、下沙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宿。
2.若因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火车票等原因确定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班级汇总后将《申请表》纸质于1月2日16点前交24号楼109室,《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1490615927@qq.com,学院确认同意后1月7日前报学工部(本科生)、研工部(研究生)审核,1月10日前交后勤公寓服务中心,原则上延迟离校的时间不迟于1月27日。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申请留宿学生必须配合学院学校做好管理工作,及时汇报自己行程。学院将切实做好寒假延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网络,定期走访学生,及时掌握延迟离校学生的基本情况。
4.学生返校时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由学院同意后分别交学生处、研工部和公寓服务中心。
5.基于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考虑,学院将严格审核学生延迟离校或提前返校的原因。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研究生)(纸质稿+电子稿)
附件2:2019年寒假学生留住学校统计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