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4月1日到5月1日期间,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请上交到学工办沈老师处(恕园24-103)。
注:只要贷款学生还没有完成还款手续就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二)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4月1日到6月20日,贷款毕业生需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请认真完成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19-2020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申请老生助学贷款的相关学生请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以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申请资料条目说明见附件)
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学工办沈老师处(恕园24-103),同时填写《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稿,并发到(2780348201@qq.com)邮箱。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月1日到6月20日,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的话审核不能通过)。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个别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可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三)其它
鼓励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办理助学贷款,减轻经济压力,可以更好地促进学习。对于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在下半年评国家助学金时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
《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将发放纸质表,请需要的同学到学工办沈老师处(恕园24-103)领取,其它本通知提及和未提及的所有助学贷款申请和毕业确认资料的电子稿见附件,由学生自行打印。
未尽事宜,可联系院勤工权益保障部部长李同学:18868175171。
下载链接: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及附件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