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通知,我院2019年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教育学院2016、2017和2018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 申请流程
(一)填表说明
1. 需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这2份材料必须齐全。相关材料手写,所有的表格必须一页(单面)。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在相应空格内盖上民政局的章(一式一份,纸质版),若此表中没有盖上民政局的章,则一定要有贫困证明上能看到民政局的章,或者履行民政职能的社会事务部门公章。
3. 《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一栏中的“困难等级”是由评议小组认定后填写,困难生无需自己填写。评议结果由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
4.困难生认定是每年一次,此次老生困难生认定是2019年度的认定。因考虑到2019年10月开学初工作较多,所以将原定于2019年10月的困难生认定工作提早到2019年3月开学初。
(二)班级评议
1、各班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经济困难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凡递交申请表即不可以成为评议小组成员),并以Word形式列出评议小组人员名单(附件3),并于3月9日之前将此名单发送至邮箱hsdjyxy@163.com,文件名是专业班级。
2、班级认定特别困难学生的条件
(1) 烈士子女
(2) 孤儿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收入无法缴纳学杂费者
(3) 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洪灾、水灾、严重疾病等)无法缴纳学杂费者
(4) 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者(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困难程度分为两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材料报送
1.请各班于3月9日之前将评议小组人员名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hsdjyxy@163.com,文件名是专业班级。
2. 请各班收齐并确认纸质表格无误后,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5日期间将困难生认定的纸质表格送交到恕园24幢103沈老师处。
备注: 困难生的认定是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会在每年10月末开展,请各位同学届时关注。
如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联系,联系人:
沈老师,联系电话:28865585,
赵枫秋,联系电话:17376591378,
谭博阳,联系电话:17376596618。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下载链接: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老生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教育学院学工办
教育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