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班主任工作考核。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班主任管理规定》(杭师大〔2008〕222号)的有关要求,在班主任做好学年总结的基础上完成班主任学年考核工作。我院班主任考核采取自评(10%)、学生评价(70%)、学院学工办评价(20%)的形式,形成评价结果。
2.学院将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
3.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推荐。优秀名额为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20%,候选人推荐标准为:两个学期的考核等级都必须在良好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我院可推荐1名校级优秀班主任。
4.请班主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于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jinghengyi101@126.com。
5.请班长组织班级同学完成网络问卷调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