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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 20085002     作者 : 20085002     时间 : 2020-01-06点击量64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 2号)文件精神,学院于2019年9月20日公布《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附件1)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师开展2019年度课外育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在编在岗的全体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科研人员。

二、考核内容

《办法》中规定的发生于2019年度育人工作。

三、考核要求

1.个人填写。依据《办法》的考核内容,各位教师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表》(附件2),需要填写申报的内容包含

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工作;

课外育人讲堂主讲工作;

课外活动指导工作;

其他育人工作。

※ 无需申报的内容有:教师担任——学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本科生综合导师、研究生导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青年志愿者项目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这些内容将由学院相关部门(学工办、团委、教务科、研究生科等)提供数据信息。

请各位教师填写好《考核表》(附件2)电子稿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发送至531057728@qq.com,逾期未提交考核表的视作放弃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教师提交的育人工作进行审核汇总。

3.公示。学院将于2020年2月开学后对2019年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量考核进行公示,接受全院教师监督。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表


   

  教育学院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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