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2020秋季开学工作方案》,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生返校
(一)分类分批返校时间
9月11日,2016级、2017级本科生和延长学制的学生。
9月12日,2018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部分新生干部。
9月13日,2019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9月15日,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等新生。
(二)返校条件
1.返校前连续居家14天(不离开本人所在的市、县、区)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完成连续14天居家打卡(测温),并持有“杭州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人员;
3.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4.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返回人员.
5.来校返校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需检测,现在高中风险地区、杭州健康码依旧显示非绿码的、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的等情况,学院另行电话通知返校时间。
(三)审批返校
同时满足上述1-4条件的,于返校前7天通过智慧校园APP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并填写返校交通方式和时间等信息,经学院审批同意方可返校。新生通过“新生网”如实填报本人健康信息和返校信息,上传健康码和报到前14天内的个人活动行踪。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来校报到
学生凭蓝码、测温进校,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因特殊情况可推迟返校),接送的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报到的,须服从交警和安保人员指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外来车辆及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四)注意事项
高、中风险是动态的,原计划乌鲁木齐的学生9月5日返校且进行隔离,鉴于乌鲁木齐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学生已经购买车票9月5日返校、有检测报告的,可按计划返校,不再进行隔离。若还没有购票,则可与其他学生返校时间返校。
二、教职工返校
(一)返校条件
1.开学前14天内返工作地。教职员工开学前14天返回工作地(杭州),非必需不离开属地(本人所在的市、县、区居住地),确保返校前留有14天安全观察期。
2.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师生每天健康打卡、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
3.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人员;
4.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经历,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
5.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返回人员.
6.来校返校途经高、中风险地区的需检测,现在高中风险地区、杭州健康码依旧显示非绿码的、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的等情况,学院另行电话通知返校时间。暂未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期间采取居家办公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二)审批返校
1.教职员工返校前须通过APP如实填报《健康申报表》,经学院审批后方获得通行码(蓝码),蓝码申领详见《2020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返校电子通行证申领指南》。教职员工凭蓝码、测量体温方可进校。学院对于每日健康不打卡、无14天内行踪或14天内离开未经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地(杭州或居住地)的,可暂缓审批返校。
2.对于8月24日至9月1日期间,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无需申请,其电子通行证仍然有效。
(1)来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有校内消费的记录查验);(2)入驻公寓的教职工;(3)健康打卡定位在校内的教职工。
3.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工,严格落实境外返浙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返校报到。
4.外籍教师的报到返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未接到学校通知暂时不返校。
5.教职员工返校后原则上不得出浙江省,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须报学校审批后方可离开;返浙后经批准,方可返校工作。
防控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