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导师工作品牌,我院决定进一步总结十年励志导师制实践经验,在新生中继续实施励志导师制。
一、选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2. 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3. 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
4. 在校工作超过 1 年,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
二、工作职责
1.思想引领。导师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 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学业指导。导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和专业学习要求,对学习方法、学习计划、学科竞赛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能力培养。导师要引导或协助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有条件的导师要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比赛和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究。
4.职业规划。导师要结合学生的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引导学生考研深造、出国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1.导师的相关要求
(1)导师要制订工作计划,通过面对面指导与键对键指导相结合,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校内指导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引导。集体指导可采用“励志导师小沙龙”形式,平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答复学生的咨询。
(2)导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学生指导的时间和效果,对指导情况进行认真记录。经常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并定期进行总结,原则上每学期导师指导每个学生不少于4次。
2.学生的相关要求
(1)学生要尊重导师,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2)学生要客观向导师反映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导师及时、全面了解学生,增强指导的针对性。
(3)学生要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选聘程序
1.学院每年面向全校,选聘20位左右教师担任新生励志导师;
2.新生入学伊始,学院向学生提供励志导师信息,励志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3.每年新生始业教育期间完成导师与新生的结对工作,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 3-5 名新生;
4.学院向每位励志导师发放聘书,聘期两年。
五、考核评优
1. 聘任导师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可计算育人工作量。
2.考核合格者按照《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励志导师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导师津贴。
3.励志导师指导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除学校奖励外,参照《经亨颐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经亨颐学院学生科学研究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奖励。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老师请填写附件1,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jhyxyxgb@hznu.edu.cn,联系电话:28867028。
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