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亨颐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经院〔2019〕2号),学院开展了2020年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经教师自主填报、学院相关办公室审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确定考核优秀7人,考核合格25人,考核不合格1人。
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如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来电、来函或上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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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