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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科办     作者 : 科研院     时间 : 2021-04-14点击量147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推出一批与建设“重要窗口”相匹配的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说明

本次课题申报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优势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冷门“绝学”重点支持课题,以及后期资助课题。课题等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根据申报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确定。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年度课题

年度课题主要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突出的学术思想价值。年度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申报。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著作,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年度课题中设立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其中,青年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学者;自筹经费课题面向高职院校和基层教学科研单位(不含本科院校)等,申报者自行落实课题研究经费,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确认。

(二)优势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

优势特色学科课题主要支持我省人文社科类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申报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含省委党校),依托学科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以上的学科或省优势特色学科。首席专家须为学科负责人,或是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的方向带头人。

交叉学科课题主要是为了适应多学科综合与交叉的研究发展趋向,重点支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

冷门“绝学”课题主要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濒危学科、冷门学科,包括特色地域文化研究、历史地理学、简牍学、音韵学、考据学、古文字学、古天文学、古籍及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等研究方向。

优势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立项等级为重大课题或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3-5年。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须是专著、论文或多卷册专著,可下设2-4个子课题。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子课题负责人要占研究团队的1/2以上。重大课题结题以后,其符合规划课题结题要求的子课题确认为一般课题。

(三)后期资助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主要支持已完成撰写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2018年以来立项且获得资助经费不高于4万元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其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尚未出版的,可以申请出版经费补助,但不再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以已完成的成果另行申请后期资助课题;当年度以同一书稿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国家社科成果文库并同时获国家、省级立项的,保留后期资助课题资格,省级资助经费不予拨付。

申报后期资助的还要递交查重报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能超过20%,提供查重报告的结论部分,一式贰份。没有查重报告的不予受理。查重报告参照国家社科的标准。请保存好完整的电子版查重报告备用。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特别提醒:1.有国家社科在研的可以申报本次重大课题,但不能和在研课题内容相同或相似;2.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级别选重点的不用设子课题;3.申报今年国家社科的可以同题申报省社科,国家社科立项后省课题取消立项资格;4.有教育部课题在研的可以申报后期资助,其余课题不能申报;5.优势特色学科课题中“依托学科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以上的学科”含B类。】

(二)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按照各单位近三年年度课题申报数、立项数、立项率以及撤题终止数等数据核算后进行分配。限项只针对年度课题,不包括新兴交叉、冷门“绝学”后期资助和专项课题。如申报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报省哲社。

(三)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四、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各类课题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5月6日下午16:00前,纸质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5月7日下午16: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规划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见浙江社科网“资料下载”)填报。

纸质申报材料为:每个人的材料不要用信封单独装,采用申报书夹活页的形式。

纸质申报材料为:(1)年度课题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2份;(2)优势特色学科课题、交叉学科课题和冷门“绝学”课题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附件3)一式9份;(3)后期资助课题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4)和查重报告一式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和成果简介(4500字以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式3份。后期资助课题的电子书稿无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出版经费补助的,需提交匿名成果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出版合同和成果简介一式3份,并填写《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5),无需网上申报。

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请发至科研院邮箱。

所有申报资料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20080064@hznu.edu.cn;纸质申请资料交到科研院608办公室。

校内联系方式:

朱老师,电话:28869459;办公室:行政楼608室;

电子邮箱:20080064@hznu.edu.cn

省社科联规划处:

联系方式:叶德清0571-87053195(申报系统问题咨询)、

徐丹彤0571-87050492(申报政策咨询)、

王佳林0571-87290536(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3.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

       附件4.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

       附件5.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6.申报手册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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