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党委发〔2020〕号)文件有关要求,在校教职工人员应邀担任校外相关活动的报告人,须经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自2021年9月起,我院教职工应邀担任校外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非常规培训、常规活动的报告人,请在活动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外担任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报告人审批表》,电子版发给学院办公室李擎老师,纸质版交至诚园6号楼319办公室,由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作报告。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外担任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报告人审批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