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新聘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报、学院初审、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经亨颐 教育学院2021年拟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2月21日—12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学科、科研)科反映,联系电话:28865271,联系邮箱:jhyjyxyxkb@126.com。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2021年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示名单
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