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高校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推进内涵建设,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依托,以资政服务为宗旨,全面服务国家和地方对外战略需求”的指示,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竭诚面向校内外研究者征募研究课题,并对立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或立项不资助。
一、立项计划
2022年拟立年度项目5项,包括重点课题1项,成果形式原则上为专著或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课题4项,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拟立自筹经费项目3-5项。
二、课题指南
(一)为提升研究质量、进一步推进研究创新,特设课题指南如下:
1.环波罗的海国家华侨史研究
2.环波罗的海国家中文教育现状研究
3.中国与乌克兰经贸关系分析与发展建议
4.环波罗的海国家媒体中的“中国形象”与我国外宣战略研究
5.环波罗的海国家世界文化遗产研究
6.中国与波罗的海国家外交关系分析与发展建议
7.环波罗的海国家高等教育研究
8.环波罗的海国家国情研究
9.环波罗的海国家与中国的交往史研究
10.环波罗的海国家作家作品研究
本中心研究对象国以环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俄罗斯和乌克兰为主,申请人可根据个人研究特点和研究积累,对以上课题指南做少许调整或限定研究范围,但不能离题太远。选题要注重学理性与应用性相结合,优先考虑已有前期研究成果的申请项目,同时接受成果后期资助立项。对没有明确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二)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万元。鼓励相关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研究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性拨付。
三、申请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中心课题。
(二)申请材料要求
所有课题申请者须按本通知发布的课题指南申请。申请者须按《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简洁、规范、清晰。
四、成果及结项要求
(一)完成时间
从立项批准时间算起,本年度所有立项课题,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不超过6个月,论文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专著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其中由中心主办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二)结项要求
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一级或权威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有期刊录用证明,参照浙大期刊定级标准);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结项须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有期刊录用证明,参照北大或南大刊物级别标准);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结项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1)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2)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3)被省社科联期刊或省社科联成果要报录用。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专著10万字以上、论文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资助”字样,否则不予结题。
(三)成果归属
课题成果所有权为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课题成果发表时需署明项目来源与项目编号。
五、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请者严格按照中心选题要求,提交《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一式1份发送至邮箱。申报项目经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表决,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
六、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汶潞
电话:15645324772
邮箱:20200055@hznu.edu.cn
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3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