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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 经亨颐教育学院     作者 : 经亨颐教育学院     时间 : 2022-04-22点击量2034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及专业发展现状,特制定2022年经亨颐教育学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及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心理测试,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拟招收教育博士研究生15名。

三、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一般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本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报名对象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高校管理人员或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行政机关教育管理人员。

2.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8月31日),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3.学生发展与教育方向: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研究机构(不含民营教育机构)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4.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5.具有较强学术研究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CSSCI期刊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省级党报(理论版)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2)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或取得省级/市级名师名校长等荣誉或国家级/省级人才等称号;且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且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

6.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CET-4)≧425 分 2005 年以前 CET-4 成绩为“合格”);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 分 (2005 年以前 CET-4 成绩为“合格”);

(3)托福(TOFEL)成绩 530 分(新题型 80 分)及以上;

(4)雅思 IELTS(A 类学术类)成绩 5.5 分及以上;

(5)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 1300 分(新题型 31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7)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 60 分及以上;

(8)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9)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全英文学术论文。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hznu.edu.cn/bszs/page/zslogin/zslogin.htm),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校与学院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符合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3.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申报“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均需提交以下材料,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需与网报信息一致,需人事部门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学位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5)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考全日制教育博士的考生须提供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所在人事部门盖章);

(7)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考生个人研究计划书与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9)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必备成果(指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第(2)条“具有较强学术研究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所涉及的业绩要求的佐证材料)和附加成果(除必备成果之外的成果)。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及其装订要求如下:顺序为论文、专著、荣誉称号证书、课题证明、获奖证书; 其中:论文(不超过3篇),须有封面、目录、正文、封底(SSCI和SCI还需提供收录证明);专著(不超过3本),须有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荣誉称号证书;课题项目立项证明或课题结题证明(不超过3项);获奖证书(不超过3项)。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为准,不接受考生之后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的发表、出版、结题或获奖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

4. 提交方式

“申请-考核”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按照招生学位点的简章要求将材料邮寄至我校研招办(为免材料遗失,建议使用顺丰或EMS,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571-28865141)。邮寄封面请注明“2022年教育博士生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我校研招办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者报名无效。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打(复)印、按顺序排列、左侧装订。

以上所有材料概不退还。其中材料 2、4 、5、8须在参加综合考核时校验原件。

报考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材料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学院命名,于2022年2月28日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grad@hznu.edu.cn

六、考核流程

1.材料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

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评分。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博士招生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研究计划等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按不低于1:2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除外),经教育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经亨颐教育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 60 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预计于 2022年 4月底或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因受疫情影响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含专业综合素养、科研能力考核、教育综合素养、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原计划单独组织的综合考核笔试部分优化到面试中。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60分为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

七、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70%

2.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学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3.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实行一票否决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基本分数线;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全日制在博士生在读期间需脱产学习,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

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由考生承担责任。

2.在招考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未被“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院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试。

3.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对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或在读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学校均可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录取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严肃按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6.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7.招生政策和时间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8.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9.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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