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我院具体推荐名额为校级优秀毕业生52个,其中教育学6人、教育硕士25人、心理学4人、应用心理4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农村教育硕士)13人,省级优秀毕业生17人,其中教育学2人、教育硕士8人、心理学1人、应用心理1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农村教育硕士)4人,公共名额1人。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导致本学科优秀毕业生指标未用完的将作为公共指标在全院毕业生择优推荐(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和《经亨颐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满足学校相关评奖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综合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进行评审;省优毕业生推荐必须同时符合省优毕业生的相关条件。
三、推荐方法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相关荣誉或论文等均需附佐证材料),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逾期视为放弃。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
附件3:《经亨颐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