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践型、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切实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的临床实践能力,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心理硕士)》和《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安排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开展专业实践活动。为做好专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6月2日。其中第一周为校内准备时间。
二、实习地点
以“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为基础,结合学位点确定的相关学校和科研机构(实践单位)。
三、实习内容
专业实习是专业实践的最重要环节,是研究生运用应用心理理论与专业知识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心理学应用实践活动,是培养合格心理学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应用心理理论与实践有效整合,形成认识和解决一线应用心理学实践问题的能力与方法,进一步推动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换,提升实践技能,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对今后就业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
原则上,只有通过专业实践技能达标测试的研究生才能进行专业实习。专业实习一般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在学校、企业和医院三种类型的单位进行。主要包括工作实践和案例分析两大块实习内容,对不同类型单位的专业实习有着不同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学校类实习
(1)心理辅导课教学和咨询工作实践
内容:在校内导师、带队指导教师,尤其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掌握学校心理辅导课程的教学策略,掌握学校心理咨询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要求:每位研究生必须实际上课不少于10课时(要写教案),同时参加讨论和互相听课等不少于10课时。
(2)心理咨询案例分析
内容: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心理咨询和干预的理论,对心理辅导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与反思。对学校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案例及时进行分析,探讨心理咨询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分析心理咨询成败的原因。
要求:每位研究生从事教学过程讨论和心理咨询案例讨论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2次。
2. 医院类实习
(1)临床工作实践
内容:在校内导师、带队指导教师,尤其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掌握临床心理障碍评估、心理干预的路径、方法、策略,切实体验心理干预的整个过程和操作方法。
要求:每位研究生必须坚持临床工作实践不少于10课时(要写工作实践笔记),同时参加讨论和互相讨论等不少于10课时。
(2)临床案例分析
内容: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心理咨询和干预的理论,对所经历的临床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心理干预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分析心理干预成败的原因。
要求:每位研究生从事临床案例分析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2次。
量化要求:完成案例总结报告不少于10份;参与相关疾病的干预及相关技术实践工作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
3. 企业类(社会组织)实习
(1)心理实践技能应用的工作实践
内容:在校内导师、带队指导教师,尤其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掌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障碍评估等技术,掌握心理咨询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要求:每位研究生必须实际工作实践不少于10课时(要写工作实践笔记),同时参加讨论和互相讨论等不少于10课时。
(2)心理咨询案例分析
内容: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心理咨询和干预的理论,对心理咨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与反思。对心理咨询的案例及时进行分析,分析问题,总结经验。
要求:每位研究生从事心理咨询案例讨论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2次。
四、实习考核与评定
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导师、带队教师共同评定,最后成绩由导师组确定,学院审核。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要求如下:
1.专业实习成绩必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根据研究生在专业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即完成专业实习任务的质量来进行评价,评价实行等级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定。
2.专业实习成绩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分别是:(1)心理辅导课教学或临床或技能应用工作实践成绩(50%);(2)案例实践成绩和实践反思报告成绩(50%)。
3.成绩评定程序:研究生个人总结;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议;实习生校内导师评定;导师组评定;在学院审核并最终形成成绩;研究生院备案并在系统中录入成绩。
4.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数不超过参加专业实习研究生总人数的20%,一般每个实习点1-2个名额,具体根据实习点人数多少酌情考虑。具体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名,校内带队教师和导师组商讨决定。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应该举行公开课或经验报告会。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