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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技能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 : 陈珂     作者 : 陈珂     时间 : 2023-04-10点击量251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升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与助人技能,学校将举办第十四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技能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我工作·我快乐

二、 活动时间

4月上旬至5月

三、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承办: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四、 活动对象

全体本科生班级心理委员

五、 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由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组成。

(一)初赛阶段

1. 时间

4月9日—4月16日

2. 候选人要求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关爱班级同学,积极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活动。

3. 形式

根据《十佳心理委员推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学院将推选5位“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进入学校复赛;请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于4月12日前将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候选人工作总结表》(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2841134053@qq.com,邮件以“班级专业+姓名+(初赛)”为名。

学院心理二级站将组织现场答辩,评委打分。答辩时间暂定4月16日下午(具体时间和答辩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 结果

排名前五的心理委员直接推选至学校参与复赛、决赛;其他名次的心理委员将按照比例与分数颁发院级证书。

(二)复赛阶段

4月17日—4月28日,学校将组织评委对各学院的候选人总结表进行评选,将有15名-20名选手晋级决赛。

(三)决赛阶段

暂定5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晋级决赛的15-20名选手现场答辩,由现场评委老师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十位心理委员将获得“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其余晋级决赛的选手将获得“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本次活动将评选“十佳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委员”两个奖项。

六、 活动要求

1. 请各班积极宣传,认真组织

2. 请各班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2841134053@qq.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第十四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推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十四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第十四届“我工作·我快乐”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工作总结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心理二级站

二〇二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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