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见字如面,展信舒颜。大学生活转瞬即逝,你们即将奔赴下一站的人生旅途。在此,学院党委向全体毕业生党员致以热烈的祝贺,祝你们毕业快乐!
一个国家的进步,印刻着青年的足迹,一个国家的未来,寄望于青春的力量。新时代的你们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先锋力量,从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开始,你们身上就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这也是你们人生篇章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毕业了,你们或奔赴工作岗位,或继续升学深造,在此,希望你们牢记组织和老师的叮嘱:
1.践行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后大家无论是走上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你们都要立足自己的岗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
2.坚守初心,勇担时代使命。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一名新时代青年,希望你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殷殷嘱托,始终牢记入党誓词,坚守入党初心,铭记党员身份,践行时代使命,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3.学为人师,倡导良好风气。坚持言行雅正,培养积极、健康的习惯,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严以律己、严以修身,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努力做一位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
4.弘扬院训,传承教院荣光。“知行合一,守正创新”,在院训指引下,一位位教院学子成长成才。作为毕业生党员,要传承百年师大的红色基因和师范精神,在新的工作和学习的岗位上踔厉奋发,锐意进取。
在大家全新启航之际,希望同学们能一如既往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上属于党员的“政治身份”和“成长档案”,切实做好自身党组织关系转接的“第一责任人”;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预祝同学们未来更大的舞台上坚守初心,不负使命,在新的党组织中继续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经亨颐教育学院党委
2023.6.15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一、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三)为什么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高校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有关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党员要及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二、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 对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院级党组织(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4. 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镇、村社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院级党组织(一般不超过5年,返回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工作。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党员出国(境)前,其所在院级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三、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流程
(一)转接前准备:(1)毕业生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对方单位组织关系转入要求。(2)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转接申请。党费交纳到转出当月。(3)需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根据要求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接中:
1.转出到省外:将接收单位(有预备党员发展权限的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的全称告知二级党委(党总支),并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内发起转出,打印纸质介绍信。已开通网上全国组织关系接转的省份,同步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
2.转出到省内:将接收单位“转入党支部”的全称告知二级党委(党总支),并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内发起转出,开具电子介绍信。“转入党支部”归属杭州市的,做好“西湖先锋·杭州智慧党建系统”同步接转。
(三)转接后:
1.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办理完转入手续后,将介绍信的“第三联回执”用传真、快递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反馈至原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
2.开具电子介绍信的:办理完转入手续后,将“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电子转接记录留存备案。
四、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问:办理省外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若纸质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去往单位变更,怎么办?
答: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或转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原所在院级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
问:哪些党组织会接收大学生毕业生党员关系?
答:党组织关系一般跟人走,也就是说党员在哪里党组织关系在哪里,这是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原则,也很好理解为什么这么做,就是为了方便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根据这一原则,党组织关系一般可以转接到以下几个地方:
(1)流动人才党组织
由于刚毕业大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不好管理,所以部分地区依托人才交流机构成立了流动人才党组织来暂时接收大学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这里需要短期、没有固定工作、建立了流动人才党组织的3个基本条件才可以办理接收手续。
(2)工作单位党组织
如果找到了相对固定的工作,且工作单位建立了党组织的,那么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是最合适的,这里需要满足,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单位成立了党组织。部分同学认为很多民办企业或社会组织(比如:律所、民办学校、协会)成立的党组织被认为不是体制内,不愿意将党组织转入这些“两新”党组织,这个认识有偏差,任何组织成立党组织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他的成立、撤销都是各级党(工)委负责的。
(3)长期居住地的党组织
所在的企业或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如果企业或单位没有党组织,那么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长期居住地的社区,同时,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长期居住地。这里要符合有长期居住地、愿意参加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条件。
(4)高校党组织
考上研究生的,可以将党组织转接到研究生所在院校。
(5)出国(境)留学的党组织转向哪里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问:办理省内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若去往单位变更,怎么办?
答:如果对方党组织已经在浙江省“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中接收,那么请对方党组织重新发起转接到新单位的党组织。如果还未开始接收,则需与对方党组织协调沟通,请对方党组织点击“不同意”,退回到学校后再更改目标党组织,重新发起转接。
问: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去往哪里?
答: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全部归入其个人学籍档案,一并成为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毕业后由所在学院根据学生毕业去向进行档案转移。
问:逾期未办理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怎么办?
答: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原所在学院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问: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哪些人咨询?
答:学院党委、所在学院党支部。
(供稿:周健康,初审:尚琦琦,终审:蒋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