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文件,对我院教师开展2023年度课外育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我院在编在岗的全体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科研人员。
二、 考核内容
文件中规定的发生于2023年度课外育人工作。
三、 考核要求
1. 个人填写。教师通过钉钉在线表单填报考核内容,需要填写申报的内容包含:
①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工作;
③课外育人讲堂主讲工作;
④课外活动指导工作;
⑤育人工作坊工作(本项工作的考核将另行发布通知);
⑥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定的其他育人工作。
※ 无需申报的内容有:教师担任学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本科生新生综合导师、研究生导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青年志愿者项目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这些内容将由学院相关部门(研工办、学工办、团委、教务科、研究生科等)提供数据信息。
请各位教师于2024年1月2日中午12:00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逾期未提交考核表的视作放弃申请。
2. 学院审核。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提交的育人工作量进行审核认定,并在学院钉钉群公布以方便教师核对。
3. 确定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开会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并对外公布。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经亨颐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