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2025年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制定本章程。
一、 接收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全日制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目录,拟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所在学校2024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及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
2.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人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9月22日起)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信息注册。
2.申请人自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 10月20日前,学院审核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分批次发出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根据招生规模,分批次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复试时间等相关事项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方案组织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可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分批组织复试。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将《杭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见附件)提交学院。
3.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5.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其中,“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农村硕师计划”)的推免生,需将与教育局签订的《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含补充协议)》原件上交我校研招办。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及缴费方式
2025年各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学费标准、缴费方式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导师助研金、学校助研金、“三助一辅”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七、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申请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4.本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71-28865583;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hznu.edu.cn/yjszs/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7日